(十二)积极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体育是健康、体育是时尚、体育是生活”的体育消费理念,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和鼓励市民积极进行体育消费,壮大我市体育经济。
(十三)大力发展海洋体育运动。加强对海洋体育运动的规划和管理,科学编制海钓、环岛自行车、泥滑、沙滩排球、沙滩足球、水上运动(帆船、帆板、游艇、海泳)、网球、高尔夫球等八大体育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建设“八大体育运动基地”,打响“运动天堂??舟山”品牌。着力打造国际海钓和环岛公路自行车运动两个精品赛事。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化建设进程,积极探索新城体育场馆的运作机制,创新体育产业经营管理模式,做好高档体育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开展海洋特色的竞技体育表演业,使海洋体育健身休闲业成为我市体育产业的主体。大力开展体育健身指导、体育健身培训、体育科学咨询等体育服务项目,精心培育健身服务业。努力拓展具有海岛特色的体育用品制造业。
(十四)不断开拓体育彩票业。加大渔农村地区的布点力度,进一步开拓体育彩票市场,实现体育彩票销量稳步增长。按照有关规定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安全、高效。
六、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完善保障措施
(十五)加大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扶持。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各县(区)要确保体育事业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对体育事业的资金投入,每年增长幅度要高于本级财政安排的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各县(区)财政要按渔农村常住人口人均每年3元左右的标准,安排渔农村体育活动经费,乡镇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
(十六)建立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加快海洋体育强市建设步伐,2006年市财政安排100万元,2007年到2010年每年安排300万元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渔农村新社区示范性体育设施建设、海洋特色体育项目建设、体育人才引进和培养、海洋体育产业发展及市本级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各县(区)要根据分级负担原则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配套专项资金。
(十七)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的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才,建立、完善并落实人才引进激励政策。落实体育人才奖励制度。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实行教练员、中层管理干部聘任制,完善体育人才分配制度,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重视抓好现有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富有活力的体育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