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实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
2 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发生I级、II级、Ⅲ级网络与信息突发公共事件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为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应转为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成立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以下简称市通报中心,设在市公安局),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预警与信息通报工作。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小组。
2.1.1 市协调小组组成
组长、副组长由市领导担任。
成员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委610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安全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舟山无管处和舟山警备区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2.1.2 舟山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组织架构(见附件1)
2.1.3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委610办、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安全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舟山无管处和舟山警备区等单位相关处(科)室负责人担任。
2.2 工作职责
2.2.1 市协调小组职责
研究制订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划、计划和配套政策,协调推进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发生I级、II级、Ⅲ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2.2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处理市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协调小组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2)研究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调查、指导和督促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
(3)负责市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管理,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