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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6〕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舟山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平安舟山”建设。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是指重要社会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3.1 事件分类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网络与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事故灾害。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由于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3)人为破坏。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袭击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1.3.2 事件分级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I 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和IV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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