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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公开选拔部分机关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一)报名范围

  中医一处和中医二处共3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均在全市卫生系统范围内选拔。

  (二)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三)资格条件

  1、报考处长职位应担任副处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2年以上(2005年6月30日前任职)或现任正处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

  报考副处长职位应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4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现任副处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

  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干部的需要,可对报名人员的职位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一是报考处长职位需在副处级职位上任满一年(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越一级报名的,应在正科级职位任满4年(2003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报考副处长职位需在正科级职位上任满一年(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越一级报名的,应在副科级职位任满4年(2003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二是对放宽条件报名的,同时还应具备医学类研究生、副高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曾担任县级中医院院长三项条件其中一项条件。

  2、中医一处处长应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中医一处和中医二处副处长职位应具有医学类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3、报处长职位男同志未满50岁(195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应未满48岁(195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副处长职位男同志未满48岁(195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应未满46岁(196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新提拔的同志,应取得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证书。特别优秀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在试用期内取得,否则视为试用不合格,免去试任职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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