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
(并卫办发[2006]70号 2006年7月11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6月19日,农业部公布了我省长治市长子县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动物疫情。为全面落实6月19日全省禽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人禽流感等各类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向人间传播,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人禽流感和其它各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到思想不麻痹、领导不削弱、工作不放松。要按照《太原市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健全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必备的人力、物资准备工作。
二、加强协作,做到“三同时”
按照太原市卫生局、太原市农业局《关于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个人防护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积极支持农业部门的动物疫情处理工作,完善同农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机制,责成专人负责收集疫情信息,主动、及时了解禽流感动物疫情,掌握发展动态,做到主动联系,积极参与,实现资源共享。一旦获得动物疫情信息,要立即行动,与农业部门做到“三同时”(即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按照分工、协作、配合的原则,协助农业部门做好疫区现场消毒处理和工作人员、家禽饲养和运销人员等高暴露人群的个人防护指导以及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三、加强值班,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疫情信息畅通。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级流调、消杀、监督执法、医疗救治应急队伍人员通讯设备要保证24小时开通,做好随时处理疫情的准备。一旦发生禽流感疫情,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疫情报告程序,执行人禽流感疫情防治工作动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在每日下午18:00前以电传形式报市卫生局疾控处。
四、加强监测,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