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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首批计划免疫示范门诊进行复审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首批计划免疫示范门诊进行复审的通知
(并卫办发[2006]78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全面提升免疫规划管理水平,省卫生厅将今年确定为免疫规划管理年,创建规范化门诊是免疫管理年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市2003年在全省率先开展规范化门诊创建以来,先后有54家达标单位分别进入示范、规范、合格门诊。根据《太原市计划免疫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达标单位三年后要重新复审的规定,结合我市开展的免疫规划管理年活动,市卫生局决定对2003年首批22家达标单位按照《太原市计划免疫接种点工作规范管理要求》进行复检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审目的
  通过对全市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的复审,进一步促进我市规范化门诊建设工作深入发展,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和免疫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基本服务的需求,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二、复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此次复审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复审工作的组织落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复审工作组,组长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并负责带队开展复审工作。
  (二)复审内容
  按照《太原市计划免疫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对获得市、县级免疫示范门诊的房屋面积、布局、人员培训、预防接种人员资质认证、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医疗垃圾处理、冷链运转、计划免疫基础资料管理等内容进行审查。
  (三)复审方法
  复审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太原市计划免疫接种点规范管理要求》,工作组以现场考查为主,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核对资料等方法对示范门诊进行综合评价。通过严格的审查评价,凡符合规范化门诊要求的接种门诊予以继续挂牌,对因疏于管理,已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的要降级挂牌或作摘牌处理。
  (四)后勤保障
  为确保创建免疫规范化门诊复审工作顺利进行,复审工作用车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安排。
  三、复审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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