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三条 招商引资考核总体总得分90分以上的招商引资优秀单位参照《青海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本考核办法由省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并逐年进行修改完善。

  附件:
  青海省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标准


┌───┬───────┬──┬───────────────┬──────────────┐
│序号 │  考核指标 │分值│  考 核 办 法      │  评 分 标 准     │
├───┼───────┼──┼───────────────┼──────────────┤
│   │招商引资到位资│  │ 以各有关单位上报的报表作为确│ 完成招商引资到位额(70分),│
│  1 │       │ 70│ 认依据,结合听取汇报、查阅资│ 完成为70分,完不成每减少 │
│   │金额     │  │               │ 10%扣减7分。超额10%加1- │
│   │       │  │ 料、实地抽查等方式确认   │              │
│   │       │  │               │ 2分。           │
└───┴───────┴──┴───────────────┴──────────────┘
┌───┬───────┬───┬───────────────┬──────────────┐
│序号 │  考核指标 │分值 │  考 核 办 法      │  评 分 标 准     │
├───┼───────┼───┼───────────────┼──────────────┤
│   │       │   │               │项目数和项目质量及项目前期等│
│  2 │建立招商项目库│  7 │  查看有关资料       │              │
│   │       │   │               │工作完成情况。       │
├───┼───────┼───┼───────────────┼──────────────┤
│   │建立健全招商引│   │  实地查看         │按照投资环境治理领导小组要求│
│  3 │       │  4 │               │              │
│   │资制度    │   │  查阅资料         │的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
├───┼───────┼───┼───────────────┼──────────────┤
│   │经贸活动的组织│   │               │各类经贸洽谈活动的组织协调配│
│  4 │       │  3 │  以省招商局掌握的情况为准。│合,接待邀请等工作的开展情 │
│   │配合     │   │               │              │
│   │       │   │               │况。成绩好的加1-2分。    │
├───┼───────┼───┼───────────────┼──────────────┤
│   │签约项目的跟踪│   │               │              │
│  5 │落实及统计报表│  6 │以省统计局和省招商局的统计资 │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到位,并│
│   │       │   │料为准            │能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
│   │上报情况   │   │               │              │
├───┼───────┼───┼───────────────┼──────────────┤
│   │投诉案件处理 │   │结合省投资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的 │没有投诉案件或处理及时让投资│
│  6 │       │  5 │               │              │
│   │程序     │   │资料进行考核。        │者满意的加1-2分。      │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