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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6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的安排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6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的安排
(并卫办发[2006]7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处(医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目标要求,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太原市卫生系统将于10月中旬参加全市开展的“2006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卫生系统职工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通过宣传终身教育思想,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有效地推动卫生系统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开展,形成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事事学习的良好氛围,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推动我市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开展。
  二、 活动组织:
  为保证卫生系统在太原市“2006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太原市卫生系统“2006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组,组长为太原市卫生局马秉权副局长,副组长为科教处晋培文处长,成员为科教处任红副处长、孙艳芳主任科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科教处。
  三、 活动时间及内容:
  市政府安排2006年10月中旬,在南宫广场举行“2006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启动仪式,此后一周为太原市卫生系统“2006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厂矿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资源,积极开展“2006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特点和情况开展业务学习、专题讲座、学术交流、手术示教、科研鉴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
  四、 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2006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搞好活动宣传和活动组织工作,制定出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围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提升单位整体形象,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并在搞好本单位学习活动的同时,积极支持参与社区卫生科普活动,向社区开放卫生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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