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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离校前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离校前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闽毕办[2007]6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各高等院校:

  目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即将陆续离校,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离校前后毕业生就业工作,使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后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的就业保障,确保社会安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工作衔接

  要以毕业生利益为重,确保其离校前后就业服务工作全面周到。大学生毕业离校,将从校园学习生活走向工作岗位,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就业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利益,是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事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就业服务工作,认真处理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各项工作衔接问题,包括就业政策的衔接、就业服务的衔接以及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的衔接等。要使毕业生认识到,离校后就业虽然有困难,但是有途径、有政策,有人管,有关怀;要使毕业生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重视,各项服务工作既要有效作为,也要全面周到,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要以倡导文明离校为重,确保校园的安定稳定。各级人事部门和高等院校要统筹安排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工作,做到深入细致,有条不紊。要格外关注就业困难、就业压力引起学生情绪、心理的波动和变化,及时做好毕业生就业心理咨询和辅导。要大力倡导文明离校,周密布置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校园与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把就业服务的重心前移,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要主动把就业服务的重心移向就业市场和用人单位。各级人事部门、各高等学校要继续千方百计地联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招聘信息,创造性地开展就业推荐工作,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提高就业签约率。要根据实际需要,积极、持续、灵活地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组织参与省、市开展的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不断线,用人信息不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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