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指导与帮助、总结与交流、明查与暗访、一听、二看、三查、四访的督察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各督察组要认真学习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开展以实现应援尽援服务和谐重庆为目标的“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领导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近年来有关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切实领会其精神实质,有的放矢指导法律服务督察工作。
(二)各督察组要加强对各区县司法局、各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了解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活动落实情况,促进活动的有序推进。
(三)各督察组在开展督察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各区县司法局、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在开展“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和好的做法与经验,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出并将情况反馈市局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以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全市督察工作已进入第四年,各督察组应与时俱进,树立信心,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发扬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精神,讲政治、讲原则、讲廉洁、讲和谐,努力完成今年的督察工作任务,为率先在西部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目标和服务构建和谐重庆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附件
二OO七年市法律服务督察队各督查组分工表
第一组 马道生、张举和、罗昌贵
渝中区、南岸区、万盛区
渝一所、渝经所、中柱所、志同所、歌乐所、新隆基所、树森所、富国所、永和所、海外所、宏声昌渝所、万顺所、北信所、欣盛所、政远所、华盛达所、中联世通所、东方联合所、章川所、祥鉴所、民顺所、财信所、达能所、亿安所、功伟所、展瑞所。
第二组 汪 泽、周厚熙、陈 理
渝北区、江北区、长寿区
红刚所、名言所、健伍所、智博所、康实所、溯源所、源伟所、恒泽所、依斯特所、鲁川所、天元所、利君所、航宇所、正义所、正弘所、森达所、智圆所、宁艺所、海力所、悦诚所、陪都所、钧儒所、欣力所、渝峰所、川立所、凤天所、衡信所、渝新所、龙人联合所。
第三组 陈朝栋、陈正宽、王 瑛
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
四川联一所、公鸣所、博凯所、宏州所、新光大所、迪远所、皇嘉所、大工所、沙磁所、聚杰所、国彦所、丽泽所、万康所、丰航所、景程所、西田所、长弘所、立元所、汇聚所、巨力所、海证所、渝龙所、维俞所、直卓所、华立所、博强所、德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