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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通知

  五、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及驻地医疗机构于7月25日前报送。

  附件:1.山西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细则(略)
  2.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第一批)
  3.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报告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2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第一批)

  甲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1.X线-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2.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3.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
  4.质子治疗系统
  5.其它未列入管理品目、区域内首次购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乙类(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3.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4.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附件3
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申 请 报 告

  申请单位:
  设备名称:
  填报日期:


  山西省卫生厅编印

申请材料编制说明

  医疗机构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告材料应含以下内容:
  1、医疗机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配置请示文件;
  2、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3、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复印件。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一、申请机构基本情况
  医院名称: 医院等级:   级   等
  医院地址: 邮政编码:
  机构类别: 经济类型:
  在职职工总数: 卫技人员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设备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地区人口: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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