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及驻地医疗机构于7月25日前报送。
附件:1.
山西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细则(略)
2.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第一批)
3.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报告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2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第一批)
甲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1.X线-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2.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3.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
4.质子治疗系统
5.其它未列入管理品目、区域内首次购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乙类(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3.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4.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附件3
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申 请 报 告
申请单位:
设备名称:
填报日期:
山西省卫生厅编印
申请材料编制说明
医疗机构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告材料应含以下内容:
1、医疗机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配置请示文件;
2、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3、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复印件。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一、申请机构基本情况
医院名称: 医院等级: 级 等
医院地址: 邮政编码:
机构类别: 经济类型:
在职职工总数: 卫技人员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设备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地区人口: (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