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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表彰200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表彰200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政〔2007〕33号)


  2006年,省属单位和中央驻青单位认真贯彻国家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服从大局,知难而进,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完成安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安置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推动退伍安置工作健康发展,省政府、省军区决定,对省级安置工作成绩突出的西宁特钢等20个先进单位和周建新等1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安置任务重。做好这项工作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模范执行国家退伍安置政策,带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省属单位和中央驻青各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国家的安置政策和政府的安置计划,同心协力,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安置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省军区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藏铁路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青海省电力公司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省交通厅

  省卫生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国家税务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烟草专卖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部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

  青海制药集团公司

  青海大学

  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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