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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巡回医院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巡回医院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卫发[2006]7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2006年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为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农村巡回医院。为使巡回医院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特制定《太原市农村巡回医院实施方案》,现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太原市农村巡回医院实施方案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
  太原市农村巡回医院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针对我市县、乡、村医疗机构技术薄弱、医疗服务能力低下等状况,围绕以城促乡,以城补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组建“巡回医院”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城市医师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有效形式。办好“农村巡回医院”,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为农民就近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组建太原市农村巡回医院。农村巡回医院由6支巡回医疗队和20个卫生支农专家组组成。内设院长、副院长和负责专职管理的“太原市巡回医院管理办公室”。院长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副院长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太原市巡回医院管理办公室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主要职责:沟通协调支援和受援单位,负责人员的组织和调遣,对医院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负责医务人员的物资和交通保障及院内日常事物的管理。
  (二)组织农村巡回医疗队。巡回医疗队由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太钢集团总医院各组建一支,市人民医院组建两支、共6支巡回医疗队,每队6人,共36人。
  (三)组建卫生支农专家组。组织20个支农专家组,每组2人,共40人。专家组由市直和厂矿医院选派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太钢集团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西山煤电集团总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山西武警总队医院、山西省109医院、铁十二局中心医院、铁十七局中心医院、太原化工医院、市商业职工医院、太钢迎新街医院、中辐射附属医院各派1组,市人民医院派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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