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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太原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
(并卫党宣[2006]17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全市2006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就有关做好“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深文明城市创建、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和开展精神文明志愿者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
  1、制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工作方案”并实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修订完善行业道德规范
  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引深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中“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贯彻到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知行合一,言行一致,成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弘扬正气上下功夫”的要求,各单位要在原有的“行为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修订完善本单位不同岗位的具体行为道德规范。行为道德规范要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统一、教育和管理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从解决本单位本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充分体现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必须具有针对性和现实作用。各单位要在7月初将修订完善并经全体职工讨论之后的行为道德规范上报局党委宣传部,由局党委宣传部修订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文明办。
  3、积极参与全市社会主义荣辱观巡回演讲活动
  为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进机关、进军营、进校园、进教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大力营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郁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组建社会主义荣辱观演讲团,深入各行各业进行演讲。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我系统需选拔2-5名宣讲人员参加全市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根据我系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精神病院的老院长、老专家邵嘉伟同志可作为一名人选,其余各单位可选拔推荐、并上报局党委。
  4、积极参加全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广场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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