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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三农”工作

  抓住当前土壤墒情较好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引导群众适时播种,加快播种进度。抓好春播生产的各项服务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粮食作物丰产栽培等重点技术,组织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供应部门开展上门服务,确保春播生产顺利完成。做好接羔育幼、防灾保畜和畜疫防治工作,减少成幼畜损亡。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牧业结构,大力培育油菜、马铃薯、蔬菜、蚕豆、牛羊肉、奶牛等区域性特色产业,不断提高优势农畜产品比重。积极推进“西繁东育”和自繁自育,大力发展羔羊经济和猪禽生产。结合实施生态治理、退牧还草等工程,扩大饲草饲料种植面积。加大对设施农牧业和农区畜牧业的扶持力度,做好农业贷款的发放工作。加大农牧业科技培训力度,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突出抓好省州县乡技术干部、农牧民技术骨干和农牧民群众三个层次的技术培训。同时,整合资金,落实责任,全力抓好2007年新农村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认真搞好“阳光工程”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村初高中毕业青年的培训,开展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牧民转移培训试点。抓住我省建设工程陆续进入施工期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协调、引导和培训工作,保证全省农村劳务输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强化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平等机会。做好外出农民工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在获薪取酬、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搞好工业生产综合平衡和生产要素调度

  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走向,积极应对政策、市场变化和电力、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调整,尤其要高度关注电解铝、铁合金、钢材、水泥等行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提出调控措施,着力稳定现有产能,努力启动停产产能,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加强铁路运输的综合协调,科学组织,优化调度,挖掘运输潜力,确保完成全年1450万吨的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输次序,在完成钾肥抢运的基础上,安排抢运其它大宗工业品,优先保证对全省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重要产品和重点企业的运输需求。加强对公路运输的引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和分流办法,确保年内公路分流总量在去年300万吨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努力缓解铁路运输压力。加强对载能工业的用电分析,及时掌握黄河上游来水情况,根据发、用电形势的变化,调整用电扶持政策,保证存量,发展增量,努力提高青海电网用电水平。继续实施灵活的电力政策,优化配置电量资源,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努力消纳富余电量。完善银企合作机制,积极推广银企洽谈会等银企合作新形式,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努力扩大企业信贷规模。加强对电解铝、铁合金、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实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有关项目,加大力度清理淘汰一批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努力遏制全省能耗和污染总量增长的势头。加强对煤炭、盐湖、铁矿等重要资源勘探开发的管理,强化对矿业权转让的监督,坚决取缔无证开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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