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三项治理”办公室牵头,局办公室、监察室、计财处配合落实。
14、严肃查处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集中治理发生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滥发请柬的不良风气,严肃查处借机收钱敛财的违纪行为,净化社会风气.
此项工作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党委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配合落实。
15、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
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立项、开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等市场经济活动。
此项工作由计财处牵头,监察室配合落实。
马秉权同志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负责第16、17、18、19、21项工作。
16、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项目的目录管理制度,推广运用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医政处、中医处、法监处、妇社处等配合落实。
17、治理整顿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
对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培训办班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各种培训办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严格审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加强和规范培训办班管理的意见。
此项工作由科教处牵头,办公室、计财处、医政处、中医处、法监处、疾控处、妇社处、农卫处等配合落实。
18、围绕创优发展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环境创新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为创优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此项工作由法监处牵头,监察室配合落实。
19、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重特大责任事故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查处各类重特大责任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人事处、监察室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