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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实施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共太原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实施意见》(发布日期:2006年10月21日 实施日期:2006年10月21日)废止

中共太原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实施意见
(并卫党办[2006]3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干部队伍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动员大会精神,切实解决目前卫生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太原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干部保证,根据市委的统一要求,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一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干部队伍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太原建设工作大局和卫生事业率先发展工作目标,以创新思想观念、查纠存在问题、健全规章制度为重点,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努力把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局党委成立卫生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领导组:
  组   长:李文学(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安鲜萍(局党委委员、局纪委书记)
  副 组 长:李命全(局党委委员、局党委副书记)
        商广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温跃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秉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振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丽萍(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袁 琳(局党委委员、助理调研员)
  成    员:局机关中层干部、市直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秀光
  副 主 任:翟三虎、胡亚书、王文忠、王凤琴、李晋保
  市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照市委要求,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整顿活动亲自抓、负全责。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整顿的组织、协调、落实。班子的其他成员是相关责任人,要对所分管部门、单位的整顿活动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三、整顿重点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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