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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06-2007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四、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时间
  第一轮:2006年12月5~6日
  第二轮:2007年1月5~6日
  五、组织领导
  1、各级政府负责本次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确保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的每个行政村至少保证一名县或乡级工作人员(包括卫生人员)参加服苗活动。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参与本次活动的督导,确保本辖区内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和查漏补种工作顺利进行,并在经费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2、各级有关部门应直接参与本次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并结合行业特点,发挥各自优势,为免疫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特别是煤炭、电力、铁路系统所属卫生部门要与当地卫生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开展此次活动。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者,要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各项具体活动的计划、安排、实施和检查。
  市卫生局成立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领导组
  组 长:袁琳(太原市卫生局助理调研员)
  副组长:赵宝新(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 员:周丽军 王惠萍 贾小梅 关彩萍 邓晓为 孟德权 李兴隆
  负责全市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快速评估。
  4、各级疾控机构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实施,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宣传发动、报表的印制、分发、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在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期间,各级疾控机构除留下必需的值班人员外,应动员全部力量参与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
  5、凡承担儿童计划免疫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要抽调可能调动的人力负责完成各自地段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
  6、突出重点区域的强化督导,对矿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山区农村等工作薄弱地区的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必须有市、县两级人员参加,保证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的真正落实。
  六、宣传发动
  动员和安排一切可能的方式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传单、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媒介,在集贸市场、车站、机场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边远山区等,采取通俗易懂,形式灵活多样,针对性强的方式进行宣传。宣传活动要求在免疫活动开始前5~7天开始,持续至活动结束。通过宣传要使所有适龄儿童家长获得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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