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当出现分数相同时,由专家投票决定先后。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用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高低排序,推荐合适的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七条 投标偏差的处理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书是否对招标书提出的所有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书的全部投标偏差。
  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一)对目标任务有异议;
  (二)载明的质量要求和完成期限超过招标书规定;
  (三)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
  (四)修改处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五)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报价;
  (六)A卷有足以确定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七)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八)不符合招标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书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书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书内容含义不明确、前后不一致、书写打印错误等,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不超出原投标书含义的澄清或说明。
  在审核投标书时,如发现计算错误、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文字表达的数字与阿拉伯数字不符,单价与工作量乘积同总价不符等错误,可以更正,更正以文字表达的数字及单价与工作量乘积为准。在更正时,应取得投标人同意。如与投标人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和投标人回复的内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构成招标书和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作为定标的重要依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评标基本情况介绍;
  (二)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
  (三)需要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指标和要求,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