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河府办〔2007〕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河源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统一协调和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共同防范和打击制贩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金融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根据《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反假货币联席会议的宗旨
(一) 维护辖区经济、金融的正常运行;
(二) 维护国家货币的信誉,保证市场货币的正常流通,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条 反假货币联席会议的职责
(一) 组织、领导全市反假货币工作,研究、制定反假货币斗争的办法;
(二) 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反假货币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与动态、提出有关反假货币工作的建议;
(三) 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反假货币工作;
(四) 组织、指导反假货币宣传活动;
(五) 通报、协调有关大案要案的处理情况和反假货币工作情况;
(六) 检查、监督各县区执行有关反假货币政策、法规情况;
(七) 审定反假货币所需费用的支出范围及标准;
(八) 市政府、上级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与反假货币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组织架构
反假货币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作为反假货币联席会议的具体办事机构。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任务是:负责筹备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各项决定的落实及处理日常工作。
各会议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一) 成员单位。
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广播电视台、河源日报社、农发行河源市分行、工行河源分行、农行河源分行、中行河源分行、建行河源市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河源办事处、市邮政储汇局、广东农村信用社河源办事处共18个单位为河源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