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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太原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太原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卫发[2006]12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2007年太原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大检查的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
  2007年太原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大检查工作方案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省人大、政协会议也即将召开,为保障人民群众和会议代表在节日和会议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卫生,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于2006年12月下旬开展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和会议代表健康权益,确保节日、会议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卫生。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根据《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重点检查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旅游景点餐饮业和会议接待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生产加工过程和消毒及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二)开展对食品超市和集贸市场落实《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往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保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蛋制品、糕点等产品的安全卫生,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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