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按时完成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2号),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坚决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以省政府各部门、全省性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比较盛行且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为重点,深入进行自查自纠,严格项目审核。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要开通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省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要研究制订全省性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各地、各部门也要制订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
(六)认真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和有关工作。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治理和纠正公路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五部门《
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建立省治理公路“三乱”举报监控中心,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防止公路“三乱”反弹。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继续清理道路站点,坚决撤并违规设置、已经到期和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公路收费站点,年底前要撤并一批。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的相关收费政策,坚决制止机动车辆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问题。继续推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和林业木材运输检查制度改革,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为农民增收、企业减负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