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的通知

  --做好健康教育动员,争取单位或行业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

  --充分利用单位或行业资源,开展对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等;

  --收集和制作健康教育资料,充分利用单位或行业群团组织形式,传播健康信息;

  --通过创建健康教育示范单位及示范行业活动,结合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社区、单位)等活动,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行业健康教育。

  (八)控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内容

  --促进和指导学校、公共场所、医院、社区等开展预防烟草危害和控烟健康教育;

  --组织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医院”、“无公共场所”等活动;

  --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相关活动。

  2、方法:社区和公共场所以社会动员和大众传播为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以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为主。

  四、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制作与发放

  (一)内容

  --健康教育传播材料要根据目标人群需求,按照本地工作计划,结合当地当年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重大卫生事件,确定传播内容和形式;

  --配合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任务及健康教育活动项目的内容制作有关材料;

  --根据经常性及应急性工作和各类单项健康教育活动,编写培训教材及各种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二)方法

  按照健康教育材料制作的程序和方法,科学有效的制作传播材料。即:

  --收集有关资料和素材,并根据群众和目标人群的需求,确定资料制作的内容和形式;

  --拟定初稿和小样,多方征求意见;

  --进行预试验,以达到最佳传播效果;

  --修改、审定、交付印刷或制作、发放。

  (三)要求

  --市级健康教育机构应有1-2种定期出版的卫生科普报刊或健康信息简报,并结合重点人群和相关内容,有计划地编写培训教材、传单、折页、宣传画、小册子、录音带、录像片、照片、光碟等资料,每年不少于4种,发行覆盖率占全市人口的1-3%;

  --市级健康教育机构,要根据全省的计划、规划内容及当地卫生中心工作的需要,及时向基层转发上级业务部门编发的宣传资料,宣传品覆盖率不低于全市城乡人口的1-3%;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