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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七)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将质量好、信誉高的药品经营企业纳入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让农民群众在就医购药方面有更多的选择权。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药品购销渠道,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

  四、加强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

  (一)认真实施国家和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检验、医疗器械检测、药品安全事件应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相关标准和认证体系。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地区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善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库,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积极探索运用网络技术,强化对药品全程动态监管和跟踪监管。

  (三)增加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快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五、完善制度保障

  (一)加快完善药品安全法规体系,有计划地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实行审评主审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和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建立技术审评、现场核查、体系考核和样品检验相结合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新机制。

  (二)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按照“分权、制衡、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六、加强队伍建设

  (一)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资源,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监管执法力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实现无盲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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