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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


  二是有利于调整优化全省水泥产业结构和布局。我省制订的《关于加快水泥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意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水泥工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在煤炭、石灰石资源丰富的地区集中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发展壮大一批大型水泥集团,优化水泥工业结构。同时,大力倡导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工业废弃物发展环保水泥,避免在江河沿岸、交通干道和人口稠密地区新上水泥项目。这些措施都将有力推进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优化战略任务的实施。

  三是有利于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和满足市场需求。水泥工业有着资金密集、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特点,我省水泥企业平均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偏低。近年来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大,水泥市场供需缺口呈扩大趋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已经关闭的落后产能企业又重新恢复生产的现象。只有通过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腾出市场空间,加快建设新型干法水泥项目,才能培育一批年产超过500万吨的大型水泥集团,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提高行业的整体效益。

  全省上下要把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通过“上大关小”,确保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目标的实现,推动我省水泥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2008年底前各设区市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到2010年末,各设区市对年产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企业的生产能力要依法关停并转。其中西安、咸阳、铜川三市淘汰所有落后产能,渭南、宝鸡两市大幅度削减立窑生产能力,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逐步削减落后产能。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末,全省重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800万吨,水泥总产量达到40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占70%以上,前10户水泥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到60%以上,企业数量由目前的204家整合到90家。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每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5千瓦时,熟料热耗小于740千卡/千克。

  按照国家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设区市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方案,省政府在各设区市提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全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企业名单及窑型、拆除时间(具体见附表),各设区市要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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