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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黑建城[2007]33号)


各市(地)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的重要批示,在全省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现将《黑龙江省开展专项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黑龙江省开展专项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6月1日在省政府安委办呈报的《1至5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上作出“一些城市公共汽车司机是“疯狂老鼠”,群众担惊害怕坐车,要认真整治”重要批示。全面加强我省公共交通道路安全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8号《城市公共汽电车与客运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交企业科学管理,抓好行风建设和规范性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营运服务水平和社会信誉。
  二、工作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杜绝“疯狂老鼠”现象的发生,坚决煞住开赌气车、开英雄车、酒后驾车、野蛮驾车、无证驾车、耍态度等不正之风。在短期内力争实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公共交通畅通,管理水平,守法意识增强。达到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和公共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各市(地)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各机关部门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明确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将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必要的交通安全专项宣传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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