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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并卫发[2007]30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夏秋季是霍乱、菌痢、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霍乱、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等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我市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充分提高对霍乱、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危害性的认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要求,逐级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驻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诊、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及时监测预警,积极防控救治

  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是肠道门诊开诊时间,各医疗单位要及时做好肠道门诊开诊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三固定、六分开”、“逢泻必检,逢疑必报”等有关制度,做好腹泻病人专册登记、筛检、救治和法定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一旦发现霍乱、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等急性肠道传染病病例,要在第一时间按法定程序报告疫情,同时积极展开病人隔离、救治和疫点、疫区消毒杀菌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继续加强以霍乱、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定期深入医疗机构开展肠道传染病主动搜索工作,准确把握和分析疾病流行动态,及时科学地进行疫情预测、预警,并与民航、铁路、交通、检验检疫等部门进行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控制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通过人口流动和交通工具传入我市。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饮水和食品安全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执法力度,强化生活饮用水消毒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者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店,禁止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同时,要重点抓好学校、单位、农村自备供水设施的消毒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凡无有效消毒措施的,必须尽快加以改造或添置消毒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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