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卫发[2007]32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监 [2007]27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根据《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卫政法发[2006]274号)及省卫生厅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以科学发展观理念推动卫生标准全面、准确实施,充分发挥卫生标准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便于统一管理,协调行动,经研究,市卫生局决定成立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秉权(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白 林(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
成 员:张秀光(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李玉杰(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周丽军(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邱建利(市卫生局地病处处长)
甄 平(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
晋培文(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
王万金(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
姚忠豫(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
王晶晶 (市医学会秘书长)
李怀应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