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中原崛起的目标,以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业机械组织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推进农业机械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机具、新技术,推进农业机械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以农业机械化带动农业机械制造业发展,实现由农业机械大省向农业机械强省的跨越。
(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9400万千瓦,每公顷耕地拥有农业机械动力12千瓦。农用拖拉机拥有量达到350万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6万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农业机械固定资产原值达到600亿元,年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200亿元。到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每公顷耕地拥有农业机械动力15千瓦以上。农业机械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三)基本原则。坚持发挥市场对农业机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宏观调控、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坚持优化结构、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坚持农业机械与农艺相结合,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并举,速度、质量与效益并重,实现我省农业机械化健康协调发展。
三、积极调整农业机械化结构
(一)调整农业机械装备结构。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在确保总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着力调整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粮食作物机械与经济作物机械、种植业机械与农村其他各业生产所需机械的比例。重点发展大中型拖拉机、多功能高效联合收获机、节水型灌溉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成套设备等各种专用农业机械。“十一五”末,力争大中型拖拉机与小型拖拉机的比例由1∶28调整到1∶21,机具配套比由1∶1.6调整到1∶2以上,农产品加工、植保、设施农业等机械所占比重明显提高。
(二)改善农业机械作业结构。积极拓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领域,不断培育农业机械化发展新的增长点。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逐步发展经济作物、畜牧、水产、设施农业、特色农业机械化。稳定提升小麦生产过程机械化水平,加快玉米、水稻、花生、油菜、薯类等农作物生产机械化进程。推动由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延伸,由种植业机械化向农林牧渔等各个领域的机械化扩展。“十一五”末,力争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20%,玉米秸秆还田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水稻收获机械化,花生、薯类收获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