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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
(豫政〔2007〕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提高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夯实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现就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和基本内涵,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重要条件,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力支撑。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大力推广节本增效机械化技术,努力提高农业机械组织化程度,积极开展以跨区作业为重点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全省农业机械固定资产原值已达到487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8300多万千瓦,各种农用拖拉机322万台,各类配套农机具516万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小麦生产过程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农业机械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农产品商品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存在着装备结构不合理、作业结构不平衡、运行机制不完善、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任务仍很繁重。

  发展农业机械化,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推进农业机械科技进步,带动农业机械工业发展。当前,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的经济基础、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基本具备,农业机械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各地、各部门要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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