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残联在“十一五”中期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3)各级政府要将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场地和建设资金,并减免相关费用。
(十三)残疾预防。
1.目标任务。加强残疾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病残率和意外事故发生率,减少、控制残疾发生。
2.主要措施。
(1)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优生优育、母婴保健、医药卫生、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与残疾预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2)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人口计生、民政、环保、教育、公安、劳动保障、经贸、交通、工会、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
(3)开展“爱耳日”、“爱眼日”、“计划免疫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4)加强残疾预防科研工作,提高残疾预防技术水平。
(5)禁止近亲结婚,加强婚前检查,开展婚前指导、咨询,实施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遗传性残疾和先天性缺陷发生。
(6)加强计划免疫,控制传染病、后天营养不良及脑血管疾病致残;严格耳聋药物的管理,减少药物致聋;进一步普及合格碘盐,减少缺碘致残;严格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控制、减少意外事故致残。
(十四)残疾人事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1.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县级以上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提供信息服务。
2.主要措施。
(1)依托省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建立上连省,下接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的市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网。
(2)办好市、县级残联网站,完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进残疾人事业数据统计电子化,运用电子方式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与汇总,建立全市残疾人事业数据库。
(3)建立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联系,通过网络报送数据、传输政务信息。
(4)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建立信息无障碍交流平台。
(5)利用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网上办理残疾人证、网上就业咨询、就业登记、康复咨询、辅助器具验配等业务。
(6)制定多层次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四、组织与实施
为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发挥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统筹,促进协调发展。市属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