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市带县试点工作验收标准》的通知
(黑建房[2007]22号)
各市(地)房产局(建设局)、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佳木斯市房产产权管理处,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通过不懈地努力,已初步实现了房屋权属网上登记、网上查询、网上监控、网络化管理;建立房产图形库,实现“以图管房”,所辖六县(市)建立部门局域网,并与佳木斯市产权处的远程信息网络连接,实现了各种房产数据有机整合、自动统计与智能分析,完成了市带县试点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我厅拟于七月末对佳木斯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市带县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为了推广佳木斯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的经验,使验收更有可操作性,提高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试点验收标准》及标准的《细化计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地)房产局(建设局),按此标准和细化计分表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所辖县(市)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
附件:
1、《黑龙江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验收标准》
2、《黑龙江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验收标准》细化计分表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黑龙江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
市带县试点工作验收标准
市(地)县(市)信息网络化联机总体目标。开发应用图文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实现房屋权属网上登记、网上查询、网上监控、网络化管理;建立房产图形库,实现“以图管房”;应用数字化房产档案管理系统;建立部门内局域网,并与本地域相关部门和佳木斯市产权处的远程信息网络连接,实现各种房产数据的有机整合、自动统计与智能分析。
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
第一条 市(地)辖各县(市)应按照建设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抓好规范化管理市带县试点工作,达到国家规范化管理单位标准或达到国家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