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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重点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货物行为,建立反走私长效机制;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保险等金融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打击非法集资;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外汇资金流动的监控,打击和防范逃汇套汇、洗钱行为;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

  此项工作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06〕28号)精神,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组织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以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

  此项工作由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衔接工作平台、衔接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线索通报制度、案件交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证据保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破、起诉等行为。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机关应该移送而不移送案件、以罚代刑的,公安机关应该接受而拒不接受案件的,都要依法追究责任,切实解决“四多四少”(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实际发生的多、查处的少;查处的案件中,行政处罚的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少;惩处的犯罪分子中,从犯多、主犯少;判处的刑罚中,轻刑缓刑的多、重刑实刑的少)问题,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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