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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卫生厅、商务厅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五、坚持不懈地查禁传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豫政明电〔2006〕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97号)要求,继续加强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的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村)和学校评比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传销。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大力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渔机渔具为重点,对全省城乡农资生产、农资经营、农资广告发布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大案要案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向农村贩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

  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主体和不合格产品。做好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临时证照的核查清理工作。建立健全农资质量抽检和预警机制,推行农资诚信建设,建立农资企业档案。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推动放心农资和其他工业品下乡进村。加强宣传培训,普及科技知识,传授识假辨假常识,提高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七、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烟草、烟机及零配件、酒类、化妆品等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制售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反弹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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