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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推进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加快食品标准的修订,加强食品认证标志监督,加大食品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加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实验室认可等资质认定工作,规范食品、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加快建设省、省辖市和县(市、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站);加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健全食品加工企业档案,加强食品监督抽查,严查无证生产,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走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食品市场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餐饮业卫生许可要求和准入门槛,规范餐饮业行为。

  推动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和信用体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的通报、发布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状况纳入政绩考核内容,落实管理和监管责任,强调市长、县(市、区)长、乡镇长对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严格实施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此项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厅、商务厅、农业厅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88号)要求,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广告、价格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格规范药品注册工作秩序,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行为,推动行业自律。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重点品种;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查处药品招标、批发和零售中的价格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中药材市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发展农村药品连锁、配送网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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