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四月十一日
舟山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以港兴市,全面跨越,建设富强、文明、秀美、和谐的新舟山”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在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收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办证中心建设,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证(办事)中心三级联动网上办理系统,健全行政许可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
二、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严格执行罚缴相分离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应当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听证)、决定相分离制度,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行政效能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减少执法层次,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