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启动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加大对已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28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检验检疫,保证猪肉产品质量。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探索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三)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三无”等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
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坚持先证后照注册程序,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
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制度。
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抓好绿色市场建设,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四)严格餐饮消费监管。
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及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推广《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