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强化社会管理。落实社会管理的各项法定职责,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损害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切实抓好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大力促进劳动就业,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努力缓解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建立健全社会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
(十二)优化公共服务。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创新公共服务方式,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高效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繁荣独具海岛特色的文化产业,优化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建设海上花园城市。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探索采用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市场化。
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十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行行政决策事项跟踪制度、绩效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实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十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内部办公业务专网建设,扩大网上办公范围,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进政府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公众信息咨询、申请许可等提供便利服务。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定《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该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十五)改革行政管理模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方式对经济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积极探索协商、选择、间接的管理机制。支持和引导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有序发展和规范运作,逐步将行政机关承担的行业纠纷裁决、资质资格认定、检验检测、信用评价等技术性评价活动移交行业组织和第三方公正机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降低行政管理和服务成本。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