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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舟山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舟山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舟政发〔2006〕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市气象事业发展还存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不够健全、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尚待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5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舟山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测预报水平,丰富服务内涵,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我市气象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实施“六六决策”,建设“平安舟山”和“海洋经济强市”,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总体目标。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齐全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气象整体实力处于全省前列。

  二、统筹发展,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三)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将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新一代天气雷达和海岛中尺度自动气象站网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县(区)等效雷达建设,提高海上自动气象站、梯度风观测站布点密度,增加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强风站比例,建设能见度观测站、风廓线仪、移动自动气象站、海洋气象浮标站网、大气电场测量仪,构筑高密度、自动化的海洋气象立体观测网。市气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做到统一布局、共同建设。

  (四)完善气象预测预报系统。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以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发展专业、专项气象预报为重点,建立区域数值预报模式,不断提高预报预测的精细化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台风、暴雨、海洋气象、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等业务系统,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预警。市科技部门等要支持气象部门加强对影响我市的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测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为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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