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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各项卫生财政投入的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年提高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其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到2010年,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5%以上。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渔农村卫生事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支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应用和渔农民健康保障。各项卫生专项资金,不得冲抵对卫生事业的其他投入。对偏远乡镇卫生院的经费给予更大支持。结合舟山实际,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性调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三)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
  巩固和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跟踪经济发展和渔农民收入水平的动态投入增长机制,创新筹资模式。完善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逐步降低合作医疗基金的起付线,稳步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合理控制合作医疗基金的结余水平,扩大渔农民的即期受益,不断增强渔农民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
  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逐步把全体城镇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在巩固和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加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步推进,救助水平与筹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四)进一步完善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我市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积极推行多元化投入和办院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调整布局、优化配置,大力提高基层公共卫生资源比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推行以聘用制为主要特征的用工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人机制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需聘任、竞聘上岗、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机制和“费随事走”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继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和行业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开展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通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强化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的职责,认真履行准入、监督、服务和管理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发展卫生事业的职责。
  卫生强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建设卫生强市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规划指导、组织推动和具体指导。要按照本《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抓紧制定卫生强市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要依据本《纲要》,加快制订卫生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准入、信息发布等手段,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积极履行社会管理、提供服务职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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