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惠民医院制度和海岛流动医院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惠民制度,简化惠民就医手续;扩大惠民范围,增加优惠对象;扩大减免项目,简化计算方法;增设惠民医疗站点,方便惠民对象就医;体现惠民公益性,使惠民医院制度更多地惠及贫困群众。进一步完善海岛流动医院工作机制,把流动医院建设纳入“渔农民健康工程”,与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等相结合,建立并规范使用渔农民健康档案。探索建立市、县(区)、乡镇一体联动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海岛渔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建成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与经济社区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海岛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90%以上的居民出行20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均每千居民拥有0.75名以上的社区责任医生,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主要慢性病管理率分别达到80%。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
(1)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的变化和服务的可及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落实设施设备配置,加快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覆盖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政府在每个街道重点办好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服务人口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渔农村,政府集中力量在每个建制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小岛原有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人口少的小岛,实行驻岛责任医生制度,以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的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为主,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落实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服务对象的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档案管理、医疗保健、健康咨询、重点疾病防治、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残疾人和精神病人的康复,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等基本卫生服务。
(3)加强社区责任医生队伍建设。按照每1000-2000人口配备一名社区责任医生的标准,建立社区责任医生队伍,实施主动服务,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实现每个社区都有责任医生,每个居民都能享受社区卫生服务。逐步提高待遇,稳定基层卫生队伍,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支持渔农村卫生院建设,改善渔农村卫技人员的工作条件。
(4)发挥上级医疗保健单位的纵向支持作用。增进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纵向业务指导与合作,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加大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渔农村服务制度。通过各种有效的合作形式,增强卫生服务公平性,减小居民健康水平的区域间差异,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健康进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5)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政策。各县(区)政府要全面承担社区卫生工作责任,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专项经费,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设备更新、房屋租用、改造等提供经费补助。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规划时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经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给予一定补助。完善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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