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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政发[20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舟山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市政府于2006年底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管理局、市新城管委会及市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考核。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2006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狠抓各项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长效管理,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新模式,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食品安全责任得到落实。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专项经费,制订专门政策,并与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事事有人抓,一级对一级负责。先后出台《舟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舟山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舟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舟山市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等制度,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运行。

  二、食品质量安全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强扶优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食品产业链各环节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在海水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管理环节,推行渔船注册登记制度,加强保鲜剂使用管理,推广无毒无害保鲜技术;加强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增省级无公害水产养殖产地5个,新增无公害水产养殖品种6个。在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管理环节,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05%。新增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3个,14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认证。在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环节,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肉制品等十类食品市场准入率达100%,水产品等十三类食品市场准入率达 73.6%,1个水产品获全国名牌称号。在流通领域监管环节,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立了“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网,不定期地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店经销的食品质量进行抽查检测,市场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8.6%,在全省综合评价中名列前茅。在消费领域监管环节,大中型餐饮单位和中学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达100%,小型餐饮单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家庭聚餐卫生安全工作得到加强,食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率均比往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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