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政发(200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属有关单位签订的2006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力量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2006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正确处理保护与保障的关系,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把耕地保护纳入考核县(区)政府领导班子政绩的指标体系,耕地保护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保护耕地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继续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做到以建促保。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6890亩,2006年实际耕地保有量为409170亩,连续第十一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按照“禁采区关停、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聚”的原则,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矿山总数;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开展“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05〕28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矿山数量和资源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矿山布局渐趋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前一年基本完成了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认真执行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监察厅的部署,认真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清了新建建设用地情况,依法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严肃处理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责任人员,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的势头。
二、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为解决我市基本农田区位不合理问题,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汇报,争取支持;积极做好基本农田易地代保和土地规划局部调整等工作,完成了涉及23个乡镇82个项目共计22478亩的土地规划局部调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挖掘潜力,努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千方百计向外争取用地指标,2006年全市建设用地报批总面积29446亩,其中工业用地21578亩,基本满足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国家用地计划和项目准入标准,提高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比重。2006年全市建设用地供应14235亩,土地有偿出让面积12660亩,土地出让金总额212852.8万元,其中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3655亩,出让金总价117237万元。2006年9月6日后,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招拍挂出让,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了我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