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加快经济体制由初级市场经济体系向更具活力、更加开放、更加健全的现代经济体系转型,到2010年初步建成相对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取得突破性进展,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显著强化,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得到制度保障,初步建成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
--建立更加健全的企业社会服务支撑体系。建立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完善的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形成市场竞争公平、政府保障有力、社会服务完善的企业保障体制格局。
--建立更加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秩序公平规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基本形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机制。涉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运行环境与国际经济规则相接轨。基本建立有利于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有效机制。
--建立更加普惠、完善的社会和谐体系。基本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健全区域协调互动的机制。加快建立更加注重公平的社会分配体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
三、“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创新政府运行管理体制。以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为核心,完善和创新政府决策、运行和监督体系,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积极运用政府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委托等多种管理手段,不断完善政府对经济社会的调节方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强化政府内部层次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自我纠错机制。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乡镇政府权责对等、事权一致的管理体制,增强乡镇公共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