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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7)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实事项目,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量质并重,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16号)精神,全面落实新一轮优惠政策,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

  和就业工作,加快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做好城镇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渔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坚持扩大就业总量与提高就业质量并举,不断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市实现新增就业人数7000人,引导和帮助4000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二、按照城乡统筹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任务。各地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保障人群全覆盖、保障形式多样化、保障标准相适宜的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工作,要一手抓扩大覆盖面,一手抓政策完善。要统一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建立完善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力争出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渔农村“双低”参保办法,并逐步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到2007年底,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6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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