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水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坚持本地水资源开发、大陆引水和海水淡化三位一体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源达标区创建工作。重点加强对虹桥水库、岑港水库等10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治理,控制或减少饮用水源上游居民的数量,加快推进水源上游居民居住区的环境整治,禁止畜禽养殖,拆除直接排污口,建设生态绿化隔离带,确保饮用水水质。
十、全面推进治污减排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网等治污减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定海污水处理厂一期二级改造工程、岱山高亭污水处理厂、嵊泗菜园污水处理厂、团鸡山垃圾填埋场建设,抓紧启动新城小干污水处理厂工程,加快推进定海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普陀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抓好畜牧养殖场治理,全面提高城乡生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积极抓好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研究应用,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十一、推动重点区块、重点企业的减排工作。按照“十一五”
减排工作总体目标,分阶段确定减排重点区块、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分批限期整治。重点减排区块包括:完善和巩固定海白泉、普陀勾山、岱山东沙、嵊泗基湖等区块减排整治工作;尽快完成定海岑港、普陀展茅工业区块的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定海盐仓、干?和普陀台门、岱山高亭工业区等区块的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重点减排企业要加快各有侧重的减排整治工作,限期完成整治减排任务。
十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3×3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列入省循环经济“991”计划的浙海油污水处理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船舶行业油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率,抓好修船废砂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继续鼓励县(区)、重点园区、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中水回用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创建绿色企业活动,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无毒无害原材料。继续抓好各系统国债项目备选和示范项目争取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扶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