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煤矿非煤矿山接连发生透水或塌陷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7]78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近期,全国煤矿、非煤矿山连续发生了多起透水或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严重。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煤矿非煤矿山接连发生透水或塌陷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0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报》要求,督促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加强防汛和水害防治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密监控矿井附近的地表、地下水体,防止地表水倒灌矿井和矿下透水事故发生。进入汛期以来,大部分地区降水普遍增加,部分地区连降暴雨,造成地表河流、地下水位上升,水害因素增多。各矿山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认真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了汛期水害防治、掘进工作面探水、矿井水害预测预报等工作措施,凡在汛期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矿山企业,要停止生产,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地面,确保安全度汛。
二、加强尾矿库检查值班工作,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汛期,各尾矿库运营企业要坚持24小时值班,特别是暴雨天气,要防止库内水位超警戒运行,采取积极措施,及时降低库内水位,防止洪水漫坝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