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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举办国际科技会展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举办国际科技会展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国际科技会议和展览是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省卫生厅、河南科技大学和洛阳市等举办或即将举办一些规模大、影响大、具有行业优势的会展。这些国际科技会展涉及若干重要领域,对了解国际最新科技动态、扩大我省在国际科技届的影响、落实科教兴豫战略、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及展示我省科技成就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国际科技会展举办工作,省科技厅决定组织申报国际科技会议和展览。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际科技展览主办单位资格
  (一)申请主办资格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主办或参与举办过3个以上国际展览(企业除外);
  3.设有专业展览部门,配备了展览专业(包括策划、组织、管理及外语等)人员;
  4.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
  (二)申请主办资格的单位在经省科技厅审查同意后,报送科技部审批。申请材料应包括:
  1.申请文件;
  2.省科技厅审查同意的文件(企业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单位举办展览的规章制度;
  4.本单位以往举办展览的资料;
  5.其它有关材料。
  《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可登陆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http://www.cistc.gov.cn)查询。
  (三)申报国际科技展览主办单位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
  二、申请主办、承办国际科技展览(会议)
  (一)目前省科技厅可以主办与其业务相关的国际科技展览,我省经科技部审批具有主办国际科技展览资格的单位为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其它单位不能申请主办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国际科技展览。
  (二)不具备主办资格的单位可以申请承办国际科技展览。
  (三)申请主办、承办国际科技展览需填写《主办、承办国际科技展览(会议)、申请表》(见附件),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0日。
  申请主办、承办国际科技展览(会议)已经批准,将编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2008年在华召开的国际科技会议与展览目录》,供国内各级政府部门、科技团体、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及科技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参考,并将作为宣传资料提供给我国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各国驻华使馆及国外有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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