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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转发长江委关于南京长江给排水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转发长江委关于南京长江给排水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的通知
(苏水管〔2007〕63号)


南京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南京长江给排水管道公司码头涉及工程建设的请示》(宁水管[2006]280号)经我厅核转,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已许可(长许可[2007]66号),同意南京长江给排水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在长江新济洲河段石碛河口下游约300米处建设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使用长江岸线300米及相应水域。请你局严格执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批复意见,下阶段,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码头引桥与堤防衔接及堤顶道路的加固改造方案一并请你局审定,并经你局对拟建工程建设位置和界限批准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拟建工程施工期间,请你局加强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后,参加有关涉水工程的验收,并督促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河道管理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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