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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加强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加强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沪房地资物[2007]332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物业管理企业:
  汛期来临,本市将进入台风、暴雨、高温天气的多发期。根据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应对各种极端灾害性天气对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的影响,及时解决汛期居民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险、漏、堵等急、难、愁问题,不断提高房地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做好今年汛期本市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性
  各单位负责人是做好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防汛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一是对上海汛情的复杂性要有清醒的认识;二是对今年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要充分估计;三是对防汛工作的艰巨性要充分把握;四是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抗灾能力要精心准备。要广泛动员全行业干部和从业人员,尽最大力量,努力做好今年汛期的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
  二、完善预案,强化落实,保持房屋和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各单位特别是中心城区单位要修订和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停电、水患、房屋危险、治安突发事件等各项应急预案,安排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本市中心城区重点积水监控区域及积水应急救助一览表详见附件。
  1、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在6月底前,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特别是对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在7月中旬前,要结合所管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一次地下车库暴雨进水、小区突发性水淹、房屋出现结构危险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做到应急有预案、处置有措施。
  2、物业管理企业要强化小区经理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对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扎实做好房屋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检查和考核的管理制度。
  (1)加强对住宅小区水箱、水池的清洗和管理。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组织力量,尽快完成上半年对所管理住宅小区水箱的清洗工作。小区经理负责对清洗的水箱进行检查,并加盖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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